宁波市新型智能算法重点实验室图书资料是实验室公有财产,是为了满足教学和科研需要购置的,实验室通过收集、购买和管理文献资料为研究人员服务。为进一步搞好图书资料的收集、整理和管理工作,特定如下制度:
第一章 资料订购、收集制度
第一条 订购资料应适应重点实验室教学和科研的需要,订购种类、数量及资金数额需经实验室主任批准。
第二条 凡经实验室派遣出国和参加国内学术会议、调研等工作,必须在返校后15日内,将收集到的资料交资料室一套。
第三条 建立资料订购,收集登记簿,对资料情况及订购凭证做好登记和保存。
第四条 本实验室固定人员发表的论文、专著等应交资料室一套。
第二章 资料保管制度
第五条 对收集、订购的资料进行全面验收并做详细登记。
第六条 对各种资料按自定方法进行系统分类、装订、上架。
第七条 每学期对收集的资料进行一次全面的技术检查,防止受潮、虫蛀等。
第八条 年末对当年的资料进行一次系统整理,包括:资料摘抄、选择、合订、归档等。
第三章 资料查阅制度
第九条 本实验室资料,只供重点实验室工作人员(包括教师、客座人员、技术人员、职工和学生)查阅,一律不外借。
第十条 读者要自觉爱护资料,不许拆页、卷刊、撕页。要轻拿、轻放、轻翻页,刊物资料阅后放回原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