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促进极端密封重点实验室的科研工作,取得高水平科研成果,加强科研能力建设,特制定以下科研奖励实施办法:
1. 发表密封相关领域top论文期刊奖励5000元(注意署名浙大宁波理工学院宁波极端密封重点实验室等,需提交论文复印件及收录证明用于相关年鉴)。
2. 重大科研项目(有效经费500万元及以上)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大、重点项目(有效经费50万元及以上)、杰出青年基金项目/国防基金项目等由校下拨的相关配套经费补回其上交的2%的实验室公共资源管理费。
3. 其他上述未包括的科研奖励由学术委员会根据具体情况推荐。
4. 每年评定一次,春季学期开学一个月内对上年度科研情况进行科研奖励评定。
5. 奖励方案由实验室管理机构提出预案,交由学术委员会初定、报实验室审批并进行奖励。
本办法经学术委员会通过,自2020年度开始执行。